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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價費率審議會審定,於每年4月及10月進行檢討是否調整。影響電價主要因素為燃料成本,委員會也會根據當下狀況與數據資料進行討論,並掌握穩定物價、節約能源及照顧民生3大原則,且訂定最高調幅為3%,也設置民生住宅用電300度以下不調漲機制。
雖然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際能源價格走跌,但未來仍有上漲的趨勢,因此外界原本就預估10月可能不會調漲。據了解,上次調漲電價為2018年4月,當時漲3%,電價由2.5488元調漲為2.6253元。
經濟部今日指出,上半年國際電價處於相對低檔,使台電燃料成本下降,但台電配合核能後端營運總費用重估後逐年足額提撥,造成售電成本增加,且未來油價有緩慢上升的趨勢,因此決定先以穩定電價為優先,此次不調整電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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